导读:12月14日有爆料称,韩国SM公司于2015年9月起诉黄子韬[微博]在中国的演艺行为侵犯了其专属经纪权一案已经在上个月底结案,北京市东城区
12月14日有爆料称,韩国SM公司于2015年9月起诉黄子韬[微博]在中国的演艺行为侵犯了其“专属经纪权”一案已经在上个月底结案,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驳回了SM的诉讼,认为SM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。新浪娱乐独家联系到黄子韬工作室常年法律顾问吴律师,对方证实了该消息的真实性,并回应了诸多疑问。
另外,吴律师还表示,韩国SM公司意图通过法律手段来制造纠纷,以此损害黄子韬声誉,阻扰其演艺事业发展。诉及黄子韬目前在中国的合作伙伴,此种做法完全是滥用诉权,扰乱中国演艺市场的行为,此番法院驳回SM起诉的裁定也于法有据。
黄子韬法律顾关于热点问题的问答:
什么是SM所称的“专属经纪权”?
吴律师:专属经纪权实际是韩国SM公司一直主张的,他们认为黄子韬自己的演艺活动必须通过SM,若没有通过SM同意则属于侵犯了他们的专属经纪权。例如,他们主张黄子韬在中国发行唱片,参演电影电视剧等均侵犯了他们的专属经纪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