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:从2008年6月起FDA不断扣留来自中国的电子香烟 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一些国家,禁止销售电子香烟,理由是此类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过充分评估。而美国
从2008年6月起FDA不断扣留来自中国的电子香烟
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一些国家,禁止销售电子香烟,理由是此类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过充分评估。而美国的新泽西州和纽约萨福克县的一些禁止吸烟的酒吧,却允许顾客使用电子香烟。
据一个旨在宣传电子香烟的全国性俱乐部统计,美国至少有100万名电子香烟的使用者。该俱乐部的负责人斯派克·巴柏恩说,美国的电子香烟公司数目激增,两年前只有大约12家,现在却达到了300多家。
FDA从2008年6月起就开始扣留一些来自中国的进口电子香烟,理由是这些是未经批准的用于治疗尼古丁上瘾的药物装置。FDA的发言人表示:两年来,被该机构拒绝入境的电子香烟货物已有700多批次。
位于佛罗里达的电子香烟经销商“SmokingEverywhere”,2009年4月起诉了FDA,称FDA没有对该产品的管理权。另一家经销商亚利桑那州的Sottera公司后来作为追加的原告也加入该案。
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,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规,赋予FDA管理烟草产品的权力,并明确“烟草产品是指提供给人的、由烟草制成,或原料为烟草的商品。”不过,FDA仍坚持,电子香烟是给药装置,而不是像普通香烟或鼻烟这样的烟草产品。
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地方法官理查德·J·莱昂今年1月对FDA发出禁令,裁定“SmokingEverywhere”和Sottera公司所销售的电子香烟是一种能代替香烟的消遣品,而不是戒烟辅助品。法官说,FDA的做法,是“顽固地追求监管权力最大化”。他指出,电子香烟中含有尼古丁和其他烟草衍生物,完全符合新烟草法对烟草产品的界定。
FDA已上诉至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,其发言人表示,将继续扣留并拒绝电子香烟入境。